近日,中共厦门市委、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《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》。其中提到,拥有二孩及以上的我市户籍家庭符合条件的,可购买第3套自住商品住房。探索建立生育补助制度,鼓励有条件的区对生育二孩、三孩的家庭每月予以一定补助。持续开展就业性别歧视约谈工作,督促用人单位纠正歧视行为。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孕产期、哺乳期女职工在工作时间、工资待遇、劳动强度等方面的特殊劳动保护……(来源:厦门日报)